给予虐待动物者以文明的皮鞭,以疼痛唤醒人性

2020-11-10 18:17

       近日,太原一男子用开水浇一只怀孕母猫,对此,央视新闻微博发文:当街烫死怀孕母猫致一尸五命的男子已被警方带走,但因为法律空白,他很大可能不会受到太重的责罚。反对虐待动物是全社会共识,但目前也仅停留在道德层面。每当有虐待虐杀动物之事发生,公众除了谴责,别无他法排解愤怒。今年“两会”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对此立法,我们期待对生命的敬畏,尽快有一层法律的底线!
 

 
       福州千宠百爱宠物医院评论:之前在上一轮因猫狗热点引起社会广泛热议的“禁止食用猫狗”的话题中,我们站在“以人为本”的角度,认为短时间内没有价值引导而直接禁食猫狗肉,会和某些地区和民族间的习俗形成巨大冲突。我们从来不食猫狗肉,但只要其他个人和企业合法经营动物肉厂,不虐待动物、不进来源不明的动物,这也并非不可。毕竟,以产肉为目的的饲养和以感情寄托的豢养,这两者有区别的。生命当然是重要的,但不可否认的是,在目前社会价值观下,动物的命和人的命还是有高下区别的,宠物无法明白和遵守人类的规则,因此它们无法做到它们和人一样平等,所以我们也不遑论“世上所有的生命都一样平等”,这在我们看来,与谬论无异。
 
       尽管如此,我们从来不主张虐待生命,哪怕它是动物,尤其是和人们较为亲近的一类动物。人生应有好生之德,如果要结束动物的生命,请至少给它们一个没有痛苦的方式哪怕是一个“痛快的”。这样的理想并非只能靠宗教实现,通过法律约束就可以实现。
 
       然而,近年来随着猎奇心理的盛行,虐待动物的事件层出不穷。有的不仅虐待和人们没有直接情感关系的流浪宠物,还违法盗猎盗杀别人视为“亲人”或“家庭成员”的伴侣型动物。更有甚者,不仅仅满足自己邪恶的感官刺激,还拍摄照片或视频,并通过售卖此类文件来获利,这无疑就是“人神共愤”了,无疑是招天下共诛之了,但法律在这一块上的约束上比公众的感情和怜悯心还弱,这并不正常。
 
       目前我们国家对那些以残忍手段来虐待甚至虐杀动物的恶人,是只有道德谴责、几乎没有惩罚或者是惩罚非常轻微的,这和我们的现代文明和价值观是明显相悖的,应该加大惩罚力度,约束这样一类虐待行为,不仅仅是在经济层面,还应该在刑法层面进行处罚,尤其是那些故意虐杀来博眼球甚至获利的恶人,希望在不久的将来,我们不再以恶人来代指他们,而是以“嫌疑犯”来称呼。